對於噪音管制法規在中央環保署有[噪音管制法]可依循
在噪音管制法粗略將環境劃分了四種不同區域
並將這四種區域規劃了不同時段及各時段的管制噪音標準
中央環保署並授予地方政府每兩年劃分縣市政府所管轄的區域
並自訂各時段的管制標準且要公告一個月
居民沒有異議後才能實施
但是政府的公告體系除非有利害關係之個體才會予以理會,
在台灣一個公民社會尚未落實的體系中,經常會出現無人監督的狀態,
根據台灣所有相關環境抗爭的經驗顯示
專家無法在一開始就將居民的環境權益納入都市計畫的考量中,
這有時是因為統治者心態不願居民發揮應有之監督權利,
所以居民自主的民間團體尤其是社區居民經常聚會的地點應該優先貼出公告,
並由社區發展協會之召集人邀請政府官員及相關專家或有經驗之民間團體參予討論,
這樣可以避免日後發生因都市規劃錯誤或是標準訂定之爭議引發的居民抗爭事件,
也可以增加社區居民對社區公共事務關心的機會和行動,
進而培養出公民社會的公民基本素質,及對城市土地培養感情
台灣都市居民應有共識,要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公民監督政府行政的具體行動,
以避免環境權益受損並往進步快樂城市邁進!
2009年7月2日 星期四
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草案研商第一次公聽會(一)
環保署空保處於2009年7月1日下午2:30召開
[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草案研商第一次公聽會]
與會者有\高鐵公司\台北市捷運局\高速公路局\各縣市環保局\交通部\中興工程顧問公司\
高速公路沿線之台南永康至真生活家大樓住戶\捷運內湖線沿線之東湖社區居民\高鐵沿線之慶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台灣環境權益促進會
在主持人環保署空保處簡慧貞技正及空保處承辦員對九條條文草案一一宣讀解說後大家發表意見和看法
這個討論會應該在之前就已經討論一段時間.
因為今天出席的噪音受害者大都不是第一次參與,
環保署承辦人說這是第一次應受害者之要求召開公聽會
而我是第一個來參與的環保團體
之前發通知給環保團體都因為沒有出席
所以這次是承辦人從眾多環保團體中挑選較有關的團體並通知開會
所以台灣環境權益促進會也是第一次收到有關噪音管制的開會通知
在6/29下午因為想知道噪音有沒有標準而打電話到經濟部標檢所詢問
在放下詢問的電話後,竟接到環保署政風室黃視察的電話
他說:早上他接到警察局告知,說台灣環境權益促進會(並指名道姓說秘書長李秀容)
將在7/1下午2:30帶一群人到環保署抗議噪音一事;黃視察親切地表示要事先跟我溝通
我跟他說:這是你們署裡發出的開會通知.我剛剛才在想要不要出席這個會議,
從收到通知單到前一刻鐘並無對任何人提起,且在前一通電話才正在聊這件事,為甚麼警察局會有這樣的訊息?
令我難以置信,像又回到20年前被監聽電話的經驗,我跟他開玩笑說如果我真要到環保署抗爭,一定會事先通知他!
參加這個會議讓我初步瞭解陸上交通運輸產生噪音時,
對沿途所經民宅及公司的一般民眾產生生活上極大干擾,
但是環保署也是因為交通部無法處理民眾陳情案件,
才將這案件交給環保署處理並定草案及邀請顧問公司有關管制噪音的專業人員和受害民眾一起開會
環保署雖然有心要辦公聽會卻只能找到工程顧問公司的專家來解釋噪音的管制標準,
專家一昧說了很多噪音的各種檢驗機器及標準,但是都沒能將受害者的感受考慮進去,
因此受害民眾要求要有研究相關噪音受害的醫生,及各國案例標準,尤其是日本的標準,
因為日本的都市住宅及公司人口密集跟台灣很類似,
環保署承辦員在網站上收集到日本新幹線的噪音管制標準,
並將資料傳給台灣高鐵沿線的受害民眾
所以當高鐵代表說日本新幹線沿線的噪音沒有標準時,
受害民眾就將此資料傳送給大家看,
後來高鐵代表又改口說這是理想的標準,日本現在還做不到,
有些標準還是企業間的秘密等等藉口
感覺上環保署,企業代表及專家都想找出噪音管制的標準
結果卻都沒辦法解決沿線被交通運輸系統騷擾受害民眾的問題
這些問題應該是運輸系統開始規劃時就要列入考量
也是都市計畫中就應該列入考慮的事情
卻因為沒有制定管制辦法而讓民眾無故受害
這是國家政府機關的失誤,
也是交通企業對運輸系統考慮不周或故意漠視
因而導致民眾健康安寧受害!
(待續)
[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草案研商第一次公聽會]
與會者有\高鐵公司\台北市捷運局\高速公路局\各縣市環保局\交通部\中興工程顧問公司\
高速公路沿線之台南永康至真生活家大樓住戶\捷運內湖線沿線之東湖社區居民\高鐵沿線之慶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台灣環境權益促進會
在主持人環保署空保處簡慧貞技正及空保處承辦員對九條條文草案一一宣讀解說後大家發表意見和看法
這個討論會應該在之前就已經討論一段時間.
因為今天出席的噪音受害者大都不是第一次參與,
環保署承辦人說這是第一次應受害者之要求召開公聽會
而我是第一個來參與的環保團體
之前發通知給環保團體都因為沒有出席
所以這次是承辦人從眾多環保團體中挑選較有關的團體並通知開會
所以台灣環境權益促進會也是第一次收到有關噪音管制的開會通知
在6/29下午因為想知道噪音有沒有標準而打電話到經濟部標檢所詢問
在放下詢問的電話後,竟接到環保署政風室黃視察的電話
他說:早上他接到警察局告知,說台灣環境權益促進會(並指名道姓說秘書長李秀容)
將在7/1下午2:30帶一群人到環保署抗議噪音一事;黃視察親切地表示要事先跟我溝通
我跟他說:這是你們署裡發出的開會通知.我剛剛才在想要不要出席這個會議,
從收到通知單到前一刻鐘並無對任何人提起,且在前一通電話才正在聊這件事,為甚麼警察局會有這樣的訊息?
令我難以置信,像又回到20年前被監聽電話的經驗,我跟他開玩笑說如果我真要到環保署抗爭,一定會事先通知他!
參加這個會議讓我初步瞭解陸上交通運輸產生噪音時,
對沿途所經民宅及公司的一般民眾產生生活上極大干擾,
但是環保署也是因為交通部無法處理民眾陳情案件,
才將這案件交給環保署處理並定草案及邀請顧問公司有關管制噪音的專業人員和受害民眾一起開會
環保署雖然有心要辦公聽會卻只能找到工程顧問公司的專家來解釋噪音的管制標準,
專家一昧說了很多噪音的各種檢驗機器及標準,但是都沒能將受害者的感受考慮進去,
因此受害民眾要求要有研究相關噪音受害的醫生,及各國案例標準,尤其是日本的標準,
因為日本的都市住宅及公司人口密集跟台灣很類似,
環保署承辦員在網站上收集到日本新幹線的噪音管制標準,
並將資料傳給台灣高鐵沿線的受害民眾
所以當高鐵代表說日本新幹線沿線的噪音沒有標準時,
受害民眾就將此資料傳送給大家看,
後來高鐵代表又改口說這是理想的標準,日本現在還做不到,
有些標準還是企業間的秘密等等藉口
感覺上環保署,企業代表及專家都想找出噪音管制的標準
結果卻都沒辦法解決沿線被交通運輸系統騷擾受害民眾的問題
這些問題應該是運輸系統開始規劃時就要列入考量
也是都市計畫中就應該列入考慮的事情
卻因為沒有制定管制辦法而讓民眾無故受害
這是國家政府機關的失誤,
也是交通企業對運輸系統考慮不周或故意漠視
因而導致民眾健康安寧受害!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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